深圳市粤车汇旧车回收有限公司

主营:宝安区报废车回收,宝安二手小汽车回收,龙华大巴车报废车回收

免费店铺在线升级


Notice: Undefined variable: by_mids in /home/wwwroot/1818.net.cn/template/F6/left.php on line 11

Warning: implode(): Invalid arguments passed in /home/wwwroot/1818.net.cn/template/F6/left.php on line 11
联系方式
  • 公司: 深圳市粤车汇旧车回收有限公司
  • 地址: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红坳村
  • 联系: 李土振
  • 手机: 13724349013
  • 微信:
  • 一键开店

福永区上门收购事故车,选择我们就是选择专业

2024-07-02 04:00:01  3382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

距本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

第七条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二)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三)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四)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六)专用校车行驶 40万千米;

(七)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百业店铺 更多 >

特别提醒: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
购买相关产品时务必先行确认商家资质、产品质量以及比较产品价格,慎重作出个人的独立判断,谨防欺诈行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