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人在外地去世后,尸体该如何运回?
1:首先必须要开具死亡证明,不同原因造成的死亡,开具证明的途径也有所不同。比如在医院无效死亡、在家因病死亡,或者其他原因的意外死亡,要根据自己的情况,了解清楚,再去开具死亡证明。
2:填写申请尸体运回原籍的相关材料,包括死亡证明,以及运回当地的原因等。所有材料的签字必须是直系亲属。不得违规操作。我们不仅要依法办事,也要尊重死者。
3:向原籍民政部门或是殡葬管理中心做出申请,在得到同意后,才可以运回。同时需要开具居民死亡殡葬证,按照规定土葬或者火化。不得违规违法。
4:以上手续办理完成之后,联系殡仪馆,准备车辆运回。在此需要注意得是,一定要准备好相关的运送材料和证明,而殡仪馆必须对车辆进行消杀。
除殡仪馆以外,任何车辆都不能进行尸体的运输业务。需要从外地运送回家时,需要严格的手续,还不如就地火化后,将骨灰带回家纪念,这样又是对尸体另外一种祭祀的方式,火车是严禁对尸体进行运输的。异地死亡尸体运回流程很多,要求也多,所以大家必须按照规定。
人在外地死亡,按照一般的情况是不允许运回去的,那如果想将遗体运回故乡,要如何办理呢?
按照法律有关规定,民政部原则上是不允许尸体跨界运输,意思就是要就地火化,只允许带骨灰,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丧事承办人出具相关申请材料,填写《遗体外运申请表》,由市民政局审核通过即可运回。
尸体运输的相关规定:
1、尸体运输一律由殡仪馆承办,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运输。运尸车辆应悬挂省民政厅统一制作的“殡仪车”牌。
2、运输尸体,一律使用经市殡葬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专用卫生纸棺封闭进行。
3、对偏远山区殡仪馆车辆不能按时接尸的,由县级殡葬管理部门明确划定地域,报请市民政局批准,可由其他车辆运输。
4、涉及国际间尸体运输和尸体由市内运外外地或由外地运往市内的,须报市民政局按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办理。
5、各级卫生、公安、交通和铁路、民航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助民政部门管理好尸体运输工作:医疗机构要协助殡葬管理部门加强对医院太平间的管理,对患有烈性传染病者的尸体要由病人的单位负责处理,并督促死者家属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殡葬部门火化;凡无医院死亡证明、无公安机关户口注销证明、无殡葬管理部门运尸证明,而将尸体运往异地的,铁路、交通和民航部门不得承运,公安部门有权禁止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