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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少年的死亡教育

    2015-01-12 11:15     21次浏览
  • 卡斯顿·鲍姆调查过青少年对死亡的态度。结果显示:大多数青少年在思想上把死亡同自己目前的存在分别开来,但是约15%的青少年将死亡与生命联系起来。由于这两组的青少年在智力上并无显著的差别,因此那些把死亡的意义同自己的生命联系起来的青少年可能是出于其他的文化教养或生理等方面的因素,而非智力。

    一、死亡事件对青少年的影响

    青春期的少年,正是自我发展的最关键时期。因而发生在青春期的死亡事件对青少年的影响甚是重大。只有了解这些死亡事件对青少年的影响以及青少年对这些事件的反应,我们才能有效地协助他们消除对待死亡的不正确态度,使之积极地面对人生,健康的成长。

    1、青春期丧亲对青少年成长的影响

    伯林斯基和比勒在分析父母亲的死亡对儿童和少年心理发展的影响时,指出死亡发生时周围情况的重要性。他认为需要考虑诸如此类各种因素:双亲中哪一方死亡及其和孩子相处的关系;死亡发生的方式(突然死亡还是长病后死亡、自杀、他杀、战争或是随机的意外事故);父母亲自己对死亡的态度、父母死亡时的年龄;家庭结构、收入水平和居住环境,他人的行为和态度等等,还必须考虑死亡前后各个孩子的不同因素,性别、年龄、个性、健康状况、认知发展状况、对死亡的理解、学业成就、是否具有创造力或其他特殊能力、在群体中的地位,及其对悲哀过程的思想准备,对死亡事件的卷入程度。从10-19岁起到成年的纵向研究表明,父母死亡对年幼儿童比对年岁大一些的孩子的影响更为不利。一般地说,丧失父亲,不管是因为死亡还是分离,都极易引起高发率的精神失常,包括自杀、学业障碍、少年犯罪和严重的刑事犯罪,而这种高发率将会一直保持到成年期。而另一方面,丧失母亲却只和情结障碍有关,这种父母死亡影响的差异,或许是因为父亲的死亡率较高,以及父亲在家庭教育中对不轨行为的严管较多有关。比勒的补充性比较研究表明,假如一个母亲可以补偿失去的父亲,少年犯罪率则保持在正常范围。

    最近的一项关于青少年在失去同胞手足后两年里的悲哀反应的研究表明,根据家庭凝聚程度的不同反应会有很大的差异。家庭凝聚力是指死亡发生前家庭内经常交谈个人私事和亲近密切感情。生活在凝聚力高的家族中少年在丧失手足后的反应是:震惊、麻木、恐惧、孤独感以及相信悲哀反应永不会结束,但是那些来自凝聚力低的家族的少年除了上述这些情感反应更强烈外,还有一种罪恶感。另外一个关键的不同是第二种情况的少年不愿意向他人坦露自己的真实感情。在丧失手足后的两年中,两组青少年的情感反应都有明显的减弱。而且,鲍克调查的大部分对象感到自己在经历了丧亲过程后变得更加成熟了。

    2、青春期死亡(指绝症造成的死亡)

    从诞生到青春期的这一段时间里,孩子成长着、积极地为将来做准备,现在他马上就要成为社会正式的、受人尊敬的一员。可是就在他几乎已经站在高山之巅、眺望自己美好的将来之时,他却被告知临近的死亡之神已经“控制”了整个生命过程,很快就要把成长转为死亡。对濒死的青年人来讲,命运是不公平和缺乏逻辑的,他们没有了将来,不可能成为任何什么了,必须开始痛苦地结束生活,忍受与亲朋脱离的必然。死亡的前景给这些青少年产生一种威胁。因为这使得他成为自己颇为珍重的自我的可能性变得模糊了。丧失未来的威胁使得青少年面临着对自己基本个性的否定。他不可能像成年人或老年人那样,通过回顾自己度过的漫长一生以增强自己的修改意识,他也没有对自己目前的存在有较稳定的看法。他正在形成和出现之中。但是如果他从来都没有机会获得自己充分的发展,那么这种形成和出现又有什么意义呢?因而青春期死亡的年轻人往往要经历一段异常痛苦的濒死过程。

    根据伊森的调查研究,我们得以了解到青少年对自身死亡这一残酷现实的一系列反应。怎样生就怎么样死,青年人必然带着青春期特有的力量和弱点来面对这一切。

    经过最初震惊和反射性的出神阶段,之后才逐步开始接受自我和世界的结束与分离,并思索着结束和分离的意味。在第二阶段里,临近死亡的青年很快发现,在他健康时难分难舍的好朋友,现在却往往离他而去。他必须更多地依靠自己,必须向他刚刚摆脱的儿童期的孩子那样依赖家人。最终倒退到儿童期去依赖父母,确实可悲地表明了他不得不放弃自己刚刚塑起的珍贵的“自我”与独立的人生理想。爱恨、抑郁、内疚、羞愧、自悲混杂在一起的情感从此樊笼起他极其矛盾的心理。虽然表面上,他可能会表现得很自信和自尊,拒绝父母、家族和其他成人的帮助,然而拒斥和自尊只是内心十分脆弱的一种表象,实际上他们却非常向往他人的照料和爱抚。

    二、青少年自杀的危机干预

    自杀是生物故意用某种手段来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在一些动物群体中偶尔也会有这种反常行为的出现,但其发生概率远远低于人类社会,而且原因也多是生理上的,远较人类复杂的心理、社会、文化各因素简单得多。所以,本文中所提的自杀乃是指人类社会中所特有的一种反社会行为。

    1、青少年自杀的原因

    一般而言,青少年关注的焦点是在生命的存在上,正如上面所提到卡斯顿·鲍姆所做的调查,只有15%的青少年将死亡与自己的生命联系起来。而且对于豪气冲天的年轻人而言,重要的似乎是生命的质量而非长度。他们并不害怕肉体的毁灭,他们关心的是自己的勇敢和名誉。这种对死亡的轻视甚至是蔑视,在另一个角度却可以说明为什么自杀次于事故和凶杀之后,成为导致青少年死亡的第三种主要原因。

    青少年心理特点是冲动性强,阅历比较欠缺,心理的承受力较差,遇到事情选择面比较盲目,容易走极端,加之如今的青少年成长比较顺利,使得心理的承受能力变得较脆弱,受到一点挫折往往就会悲观失望。调查研究表明容易出现自杀行为的青少年可能会有几种特质:

    (1)常常觉得自己承受着极强烈的心理和情感上的痛苦,而且只有自己是最不幸的人,痛苦是无止境的。

    (2)通常需要感,但在现实的日常生活中却无法得到这些所需要的。

    (3)常常天真地认为死亡是解决一切问题、抛掉所有烦恼的惟一办法。

    (4)在试图处理自己的痛苦的过程中,深感到很无助。

    (5)他们在思考问题时常使用非黑即白的二分法,不是他们把问题解决掉就是问题没有得以解决而彻底失败。并且他们处理问题的结果常常是失败。

    (6)矛盾是这些孩子常见的心态,对生与死并没有很严肃正确的态度,作决定时也总是犹豫不决。

    (7)常用逃避的方式来面对所遇到的难题、恐惧、痛苦以及混乱,而自杀则是他们逃避方式中最极端的一种。

    (8)这些孩子常在言语之中表现出对自杀行为的认同或者常有相关的言行表现。

    另外,青少年的模仿性比较强。看到文学作品中有自杀例子,当他们遇到类似的事情,就很容易去模仿。中国传统文化观中又确实存在着对自杀现象的赞许,甚至有时鼓励和提倡献身性的“利他型”、“殉国型”自杀,宽窄和同情一些不得已的自杀行为。中国历史上有许多长风悲歌式的末路英雄以自杀了却生命而名垂青史。直到现代,那些为国为民、为信仰而自杀献身的悲壮故事仍能让人们热血沸腾。为民族解放、国家或拯救他人生命而主动选 择牺牲的“八女投江”、“狼牙山五壮士”、舍身炸碉堡的董存瑞、勇堵机枪口的黄继光、以血肉之躯滚雷场的罗光燮都是崇高的楷模,他们舍身为国、舍已为人的壮举令国人景仰。而中国历史上,最动人的神话也是讲述自杀的,如娥皇、女英;凄美的爱情故事也是讲述自杀殉情的,如梁祝、孔雀东南飞;尚的友谊是刎颈之交。这种宽容与同情给自杀提供了丰厚的情感土壤。

    除了以上导致自杀的心理、文化的潜在原因之外,一般青少年自杀的直接原因可以归于两方面:(1)有解不开的压力,以人际间的冲突为首,特别为亲子间或男女感情的冲突,且又缺乏适当社会支援帮助他纾解心中的压力。(2)和自杀有关的原因则是疾病:如患有慢性身体疾病的人,或精神疾病如忧郁症等,都有较高的自杀率。

    2、自杀事件辅导的原则

    青少年的自杀倾向或自杀行为出现之前,常会有明显的要求沟通的表示,他们常常是矛盾的,不像那些寻死的大人那样,心意如此坚决。如果防范处理得当,往往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悲剧。以下原则可以作处理自杀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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