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①使舞台画面更清晰:使观众能够看清什么或舞台的某些角落不观众看见(现性)。②加强舞台表演的效果:符合剧情需要,使背景显得自然,对剧情发展起到衬托、暗示和诱导作用、调节气氛(演员、观众)。 舞台灯光的使用原则:①强度(指灯光的亮度):必须有足够的灯光,使观众能够看到颜色、外表和细节。②分配:包括灯光的使用分配和射向舞台的方向分配,主体必须与配角和背景与明显不同(颜色)可亮度区别。③颜色:依靠色纸、电脑调色等方式来满足剧情的需要。④变化:依剧情需要,使灯光的颜色、亮度、运动进行变化。在舞台灯光的具体使用过程中,在减少某一光源前,应做好增强下一光源的准备,除剧情的特殊需要外。尽是避免黑声,以免影响演职人员的工作。
聚光系统指能发出定向并能控制光区范围的灯具。一般是用折射原理,通过透镜投出不同的光斑。如用螺纹柔光镜头则能产生边缘柔和的光斑。采用反射光学结构取得聚光效果的灯叫回光灯。幻灯系统是在聚光灯具前再加一组物镜使其投光成像。这种幻灯又可分为:①利用幻灯片成像的投景幻灯;②通过转动的圆盘式链带把云、水、火等活动形象投在景物上的投景幻灯;③利用长焦距物镜使小光斑清晰成像。突出主角形象的追光灯;④椭球面凹镜名为造型灯的灯具。
顶光系统设计配置
顶光作用是对舞台纵深的表演空间进行必要的照明,顶光配置中采用的各种灯具,大大地提高了光的透光性,可作舞台顶光布光或染色用。
A. 配置灯具分布如下:
舞台上空,共设有20道顶灯吊杆。其中每道顶光分别用不同数目的灯具
B.灯具的排列及投射方法:
道顶光与面光相衔接照明主演区,衔接时注意人物的高度,可在道顶光位置作为定点光及安置灯光,并选择部分灯加强表演区支点的照明;第二道至第十道可向舞台后直投、也可垂直向下投射、可加强舞台人物造型及景物空间的照明。前后排光相衔接,使舞台表演区获得比较均匀的色彩和亮度。
回光灯:它是一种反射式的灯具,其特点是光质硬、照度高和射程远,是一种既经济、又的强光灯,常见的主要有0.5KW、1KW、2KW等,以2KW使用多。散光灯:光线漫散、均称、投射面积大,分为天排散光和地排散光,常见的有0.5KW、1KW、1.25KW、2KW等,多用于天幕照射,也可用于剧场主席台的普遍照明。造型灯:原理介于追光灯和聚光灯之间,是一种特殊灯具,主要用于人物和景物的造型投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