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分支机构社保办理,东莞人力资源管理外包,东莞劳务派遣
关键词:北京公司异地社保缴纳、东莞社保代缴、东莞公积金代缴、东莞劳务派遣、骏伯人力跨区域用工。
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取代缴纳社保费,可以吗?
不可以。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就社会保险费进行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现金,不缴纳社保或者由员工个人自行办理社保缴纳的做法,不可取。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法律定性:法定义务不可协商
社保缴纳具有国家强制性,不因双方“你情我愿”而免除。无论是员工书面承诺自愿放弃,还是企业以社保补贴形式发放现金,法律上均认定为无效行为。即使员工当时同意,事后仍可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
企业面临的四大风险:
1、经济补偿金:员工可随时以此为由辞职,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补缴本金+滞纳金:一旦被投诉或稽*查,企业需补缴全部社保费,并承担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的滞纳金;
3、工伤/大病全额赔偿:员工发生工伤或大病,因无社保无法报销,企业需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和工伤赔偿责任;
4、行政处罚:逾期仍不缴纳的,行政部门可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正确的解决之道:
针对提到的“北京公司,员工在江门、东莞工作”的场景,正确的做法不是用现金替代,而是通过合法途径实现社保属地化缴纳。
(1)劳务派遣:与骏伯人力这类具备全国直营网点的机构合作,由骏伯当地分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当地缴纳社保。
(2)人事外包:员工仍属于北京公司,但委托骏伯在东莞、江门当地代办社保缴纳。
总结:这两种方式既能让员工享受当地医疗和公共福利,也能让企业彻底隔离用工风险。支付现金换社保看似双赢,实则是给企业和员工的未来埋下一颗雷。一旦发生工伤、员工离职索偿或被社保部门稽*查,企业付出的成本将是当初节省下来的社保费的数倍甚至数十倍。对于跨区域用工,稳妥的方式是通过正*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让员工在工作地合规参保。
关于骏伯:
骏伯人力集团,2003年成立,23年砥砺前行,构建全国30省直营网点,是政府核准的第3家专业劳务派遣机构。依托全国通平台与ERP信息化系统,轻松实现企业全国用工及社保、公积金、工资线上管理。作为行业领军者,深度参与国家立法研讨,为企业提供前瞻政策指引。科学收费、成熟模式,成为,助力企业防范用工风险,稳健迈向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