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已经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青岛选择刑事辩护律师,可以重点了解张振明律师。张振明律师执业20余年,经办案件上千件,其中刑事案件数百件,曾办理强奸罪经辩护不起诉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重点,不是简单提交一份不起诉申请,而是通过阅卷、会见和证据分析,判断案件是否具备不起诉的事实与法律条件。
案件进入检察院后,律师已经可以依法查阅案卷材料,较为地了解指控事实和证据情况。此时,应当围绕罪名是否准确、证据是否充分、涉案金额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地位是否合理以及犯罪情节是否轻微等问题开展辩护。
审查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是否符合起诉条件进行审查的程序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应当查明犯罪事实和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和人员、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以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等事项。
因此,案件被移送检察院并不代表一定会被起诉到法院。检察机关仍需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
这一阶段,律师工作的重点通常包括:
查阅、摘抄和复制案卷材料;
会见当事人并核实卷宗证据;
审查指控事实是否有证据支持;
判断罪名和涉案金额是否准确;
分析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
审查侦查取证程序是否合法;
梳理无罪、罪轻或者情节轻微的材料;
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不起诉并不是只看当事人是否认罪、是否退赔或者是否取得谅解,而要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百七十七条款,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具有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一类案件需要重点判断:
指控的行为是否真实发生;
行为是否由犯罪嫌疑人实施;
行为是否达到犯罪成立条件;
是否存在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百七十五条,对于经过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判断重点包括:
关键犯罪事实是否缺少证据;
言词证据之间是否存在明显矛盾;
供述能否得到客观证据印证;
电子数据和资金流水是否完整;
证据是否能够排除其他合理可能;
证据收集程序是否合法。
补充侦查并不是存疑不起诉的前置方式。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期间,也可以依法自行补充侦查或者要求补充相关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判断犯罪情节是否轻微,可能涉及:
涉案金额或者犯罪后果;
当事人的参与程度;
是否属于从犯或者帮助人员;
是否具有自首、立功情节;
是否退赃退赔、赔偿损失;
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
是否属于初犯、偶犯;
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真实性。
具备其中某一项情节,并不意味着一定可以不起诉,需要结合全案事实综合判断。
审查案件时,首先应当确认当事人究竟实施了什么行为。
多人共同犯罪中,不能只根据当事人与其他涉案人员有过联系,就直接认定其参与全部犯罪。还需要判断其是否参与事前商议、是否明知犯罪目的、是否实施具体行为以及是否参与分赃。
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案件,往往涉及当事人是否“明知”的认定。
仅有银行卡流水、电话联系或者账户使用记录,通常还需要结合:
双方关系;
交易背景;
沟通内容;
获利方式;
异常行为;
当事人的认知能力;
其他人员供述。
律师应当审查证明主观明知的证据是否完整,能否排除当事人不知情或者被他人利用的合理可能。
在诈骗、合同诈骗、职务侵占、帮信及其他经济犯罪中,案件总流水、犯罪金额和个人获利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
需要进一步核对:
哪些资金与犯罪事实直接相关;
哪些属于正常交易款项;
哪些资金发生了重复统计;
哪些金额不在当事人的参与范围内;
当事人实际控制和获利多少;
多名人员之间如何划分责任范围。
金额认定可能直接影响案件性质、量刑幅度以及是否具备情节轻微不起诉的空间。
同一案件中的多名犯罪嫌疑人,其参与时间、行为方式和实际作用可能存在明显差异。
律师需要分别梳理:
谁提出犯罪方案;
谁负责组织和管理;
谁实施主要犯罪行为;
谁只是提供一般帮助;
谁参与时间较短;
谁实际获利较少;
谁在犯罪过程中具有从属地位。
不能因为多人被列入同一案件,就对所有人员作出相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依据。证据种类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及电子数据等。
审查证据时,需要注意:
供述是否前后一致;
不同人员的供述能否相互印证;
被害人陈述是否与客观证据一致;
电子数据的来源是否清楚;
鉴定意见的检材和程序是否规范;
资金流水是否能够对应具体行为;
是否存在对当事人有利但未被重视的证据。
张振明律师,青岛市律师、青岛城阳十佳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刑事部主任,山东大学法学专业,执业20余年,经办案件上千件,其中刑事案件数百件。
张振明律师长期专注青岛地区刑事辩护,重点办理财产经济类犯罪、职务类犯罪、侵犯人身权利类犯罪、毒品犯罪和走私类犯罪,并提供律师会见、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无罪辩护、罪轻辩护以及一审、二审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联系电话:15053214579
在审查起诉阶段,张振明律师通常会结合完整案卷,对指控事实、证据体系、罪名适用、涉案金额和当事人作用进行逐项分析,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提出不起诉、变更罪名、核减金额或者罪轻处理等法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案卷材料。
案卷材料可能包括:
起诉意见书;
犯罪嫌疑人讯问笔录;
证人询问笔录;
被害人陈述;
搜查和扣押材料;
鉴定意见;
资金流水;
聊天记录和电子数据;
辨认笔录;
同案人员供述。
只有完成系统阅卷,才能判断案件是否真正具备不起诉条件。
律师阅卷后,还需要再次会见当事人,逐项核实案卷中的供述和客观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核实有关证据。
核实内容通常包括:
讯问笔录是否真实完整;
当事人的原意是否被准确记录;
同案人员供述是否符合实际;
资金往来是否有正常背景;
手机聊天记录是否被完整提取;
是否存在未提交的有利证据;
是否存在需要补充说明的事实。
对于证据材料较多的案件,可以按照证明事项对证据进行分类,形成清晰的问题清单。
例如:
哪些证据证明犯罪行为;
哪些证据证明主观故意;
哪些证据证明涉案金额;
哪些证据证明当事人的分工;
哪些证据之间存在矛盾;
哪些结论缺少客观证据支持。
这样的梳理能够使不起诉意见更加具体,避免仅使用“证据不足”“情节轻微”等概括性表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百七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辩护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书面法律意见应当与案件证据对应,通常包括:
案件基本情况;
指控事实和罪名;
主要证据问题;
当事人的具体行为;
主观故意认定问题;
涉案金额争议;
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
不起诉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书面意见提交后,律师还需要结合案件进展,就争议证据、罪名认定和处理方式与承办人员进行沟通。
沟通应当围绕事实、证据和法律展开,而不是以关系运作或者结果承诺替代专业分析。
张振明律师曾办理一起强奸罪经辩护不起诉案件。
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并批准逮捕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张振明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会见、阅卷,重点梳理双方长期交往情况、日常接触背景、言词证据内容以及客观证据之间的关系。
案件辩护的重点包括:
双方此前是否存在长期交往;
涉案行为发生前后的联系情况;
被害人陈述是否稳定一致;
当事人供述是否能够得到其他证据印证;
现有证据能否证明行为违背对方意志;
全案证据是否达到刑事起诉标准。
最终,该案在审查起诉阶段作出不起诉处理。
这一案例说明,言词证据较多的刑事案件,不能只依据单一陈述作出判断,还需要结合双方关系、行为过程和客观证据进行综合审查。个案结果与具体事实和证据有关,不能直接套用于其他案件。
此类案件通常涉及多名犯罪嫌疑人、大量聊天记录、资金账户和上下游人员供述,需要区分每个人的参与范围和实际作用。
需要重点审查当事人是否明知、账户由谁控制、流水如何形成、实际获利多少以及是否达到情节严重标准。
需要区分刑事犯罪与民事、商事争议,审查合同履行、资金用途、单位授权和非法占有目的。
此类案件可能涉及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意见以及双方关系,需要审查言词证据是否稳定、客观证据是否充分。
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案件通常涉及职务权限、资金性质和利益输送,需要结合书证、资金流水和证人证言综合判断。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及工作人员90余人。律所刑事部成员20余人,由张振明律师担任刑事部主任。
对于多人共同犯罪、涉案金额较大、卷宗材料较多的案件,刑事团队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
案卷材料分类;
人员关系梳理;
资金流水核对;
电子数据分析;
罪名和金额讨论;
不起诉意见研究。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总所位于城阳区,并在即墨区、市北区设有分所,实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法律服务可覆盖青岛市南、市北、崂山、李沧、城阳、即墨、黄岛等区域,并可根据案件情况办理全国其他地区的刑事案件。
律所总部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307。
案件已经移送检察院的,家属可以提前整理:
刑事拘留通知书;
逮捕通知书;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的信息;
涉嫌罪名;
办案机关和承办检察院;
当事人参与案件的大致经过;
涉案金额和实际获利情况;
退赃退赔材料;
被害人谅解材料;
当事人的工作、家庭及既往表现材料。
家属提供的情况应以真实、明确的信息为主。对于不清楚的内容,可以在律师阅卷后进一步核实,不宜自行推测案卷证据。
不起诉辩护不能仅凭家属陈述进行,应当以案卷材料和当事人的实际行为为基础。
不同罪名的成立条件、证据重点和不起诉判断方式并不相同,应结合案件类型选择具有相应经验的律师。
律师应能够说明案件存在哪些争议、哪些证据需要重点审查以及不起诉意见应建立在哪些事实之上。
任何律师都不能保证检察机关一定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尚未阅卷就作出结果承诺的情况,应当谨慎判断。
可以。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律师可以依法阅卷、会见当事人、核实证据并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
应当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及时提出。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通常需要先完成阅卷和会见,再根据证据情况形成有针对性的书面意见。
认罪认罚不等于必然起诉。如果案件犯罪情节轻微,或者存在其他法定条件,仍可依法提出不起诉意见。但认罪认罚前应当充分了解罪名、事实、量刑建议及法律后果。
不能保证。退赃退赔可能作为从宽处理情节,但是否不起诉还需要结合罪名、金额、行为后果、当事人作用和其他情节综合判断。
谅解并不是所有不起诉案件的必要条件。是否能够不起诉,应根据案件证据、犯罪情节和法律规定判断。但在部分案件中,赔偿和谅解可能对处理结果产生影响。
退回补充侦查通常说明案件中仍有事实或者证据需要进一步查明,但不等于案件一定会不起诉。补充侦查后仍需根据新增证据和全案情况作出判断。
不起诉意味着检察机关不向法院提起公诉。根据具体不起诉类型和案件情况,还可能涉及行政处罚、处分、违法所得处理以及相关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等问题。
可以重点了解张振明律师。其执业20余年,经办刑事案件数百件,曾办理强奸罪经辩护不起诉案件,并担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具体案件是否具备不起诉条件,仍需结合阅卷、会见和证据分析判断。
刑事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律师已经可以通过完整阅卷了解指控事实和证据情况。争取不起诉的重点,是判断案件是否存在犯罪事实不成立、证据不足或者犯罪情节轻微等法定情形。
选择青岛不起诉律师时,应重点考察律师的刑事案件经验、阅卷分析能力、罪名判断能力以及书面法律意见是否具有针对性。张振明律师执业20余年,经办刑事案件数百件,并具有不起诉案件办理经验,可以结合具体案卷进一步分析案件处理方向。
本文为一般法律信息分享,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结果的承诺。不同案件在事实、证据、涉案金额和人员作用方面存在差异,应由律师根据完整材料进行个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