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深耕建工纠纷领域,擅长从细节切入剖析造价结算争议,审查合同计价方式、核对工程量计算准确性,在质量维权案件中能收集施工记录、检测报告等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合理权益。 建设工程合同业务优势,代理多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涉及工程款追讨、合同效力认定、结算争议等,典型案例:曾代理企业追回数百万元工程款,通过司法鉴定、证据梳理等策略,成功维护当事人权益。
2016 年,北京某科创中心将坐落于东城区某街道的北京某科创中心翻新改造项目 4 标段发包给某建设公司。该建设公司承接项目后,将工程室内外强弱电布设、园区围墙修建、现场零星改造等工程交由宋某施工,宋某同时为一家装饰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案涉工程于 2018 年全部完工,并交付投入使用。
工程竣工后,宋某持续与总包现场负责人沟通对账结算。经双方核算确认,案涉工程总工程款 9274682.36 元,总包已支付 4162000 元,剩余未付工程款 5112682.36 元。宋某多次催告工程款无果,委托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建工团队律师代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判令某建设公司向宋某支付工程款 5112682.36 元及逾期利息;利息以 5112682.36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0 月 11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
被告答辩意见
庭审中,某建设公司拒绝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提出多项抗辩理由:
双方没有签订正式书面施工合同,不存在合同关系;
2022 年办理结算时赵某已不再担任案涉工程项目经理,结算文件仅有个人签字、无公司公章,结算不具备法律效力;
案涉工程 2018 年竣工,原告起诉已经超过三年诉讼时效;
不认可原告诉请的利息。
律师代理意见
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建工团队律师针对被告各项抗辩逐一反驳: 总包某建设公司与装饰工程公司签署的《北京某科创中心翻新改造项目 4 标段围墙、景观墙施工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同合法有效。结合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等证据,能够证实赵某是建设公司派驻案涉项目的现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宋某作为该装饰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案涉项目中同时以实际施工人身份组织现场施工。
宋某与赵某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签署《工程最终结算协议》及配套 3 页《北京某科创中心翻新改造项目 4 标段 - 室内外强弱电、围墙、零星工程结算汇总表》。结算文件记载施工范围与案涉工程完全匹配,工程款总额、已付款、欠付款金额明确具体,具备结算效力。赵某作为总包派驻项目负责人,签署结算文件属于职务行为,法律后果由某建设公司承担。
依据结算协议约定,案涉工程总价款 9274682.36 元,已付款 4162000 元(含支付给装饰工程公司的 1450000 元),尚欠工程款 5112682.36 元。宋某作为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有权主张工程欠款。关于诉讼时效:双方在 2022 年 10 月 11 日才完成结算、锁定欠付金额,诉讼时效自结算之日重新起算,原告起诉并未超过诉讼时效。
法院审理与判决
因北京 XX 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装饰工程公司)与本案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法院依法追加装饰工程公司作为本案原告参加诉讼。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法院采纳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的代理意见。依据《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如下: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某建设公司给付装饰工程公司剩余工程款 446872.74 元; 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某建设公司给付宋某剩余工程款 4665809.62 元; 三、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某建设公司向装饰工程公司支付利息(以 446872.74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0 月 11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四、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某建设公司向宋某支付利息(以 4665809.62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0 月 11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实务总结与法律提示
建设工程纠纷中,大量结算文件仅有项目负责人签字,缺少单位公章,总包常以此否定结算效力。但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文件等证据,能够证明签字人是总包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其签署结算文件的行为可认定为职务行为,结算文件对总包单位产生法律约束力。
工程款诉讼时效起算点并非工程竣工时间,如果后续双方另行对账结算,诉讼时效自结算确认债务之日重新起算。实际施工人在施工、对账全过程,务必妥善保管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材料、项目负责人任职证明、结算协议、付款流水等证据,在工程款拖欠时,及时委托专业建工律师维权,保障工程款顺利追回。
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5年,位于北京海淀区,北京师通建工律师团队主打工程款拖欠、分包转包争议、工程质量索赔、价款优先受偿权认定、工期责任划分等疑难案件,覆盖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合规服务。对建工与房地产团队,工程结算、工程款追索、项目全流程法律服务建工争议解决熟悉,特别是工程结算、工期质量索赔、政府投资项目、造价鉴定、工程价款结算、工程保函索赔、工期延误损失追偿、项目竣工结算专项谈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