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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进口中国清关流程详解

            2025-11-11 02:39:33        399次浏览

    药品进口到中国的清关是一个高度监管且流程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和严格的法规要求。以下是关键步骤和注意事项的概述:

    一、核心监管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的注册审批、质量标准、生产规范等。核发《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是进口的前提。

    海关总署:负责货物的实际通关流程,包括报关、查验、征税、放行。执行NMPA的准入要求。

    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在指定口岸对进口药品进行法定检验和抽样。

    其他可能涉及部门:如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涉及濒危动植物药材)、国家麻醉品管制局(涉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

    二、关键流程与要求

    1.前期准备与资质 (最重要!)

    进口药品注册证: 绝大多数药品在进口前必须获得NMPA颁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这需要境外生产商或其在中国指定的代理机构提交详尽的申请资料,证明药品的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经过严格的审评审批流程。此过程耗时较长(通常数年)。

    进口单位资质: 进口商必须是在中国合法注册的药品经营企业(通常是药品批发企业),并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上需明确载有“药品进口”或相应的经营范围。个人名义无法进口药品用于销售。

    境外厂商资质: 生产商需符合中国GMP要求,通常需要在NMPA备案或通过检查。

    指定通关口岸: 药品必须在国家批准的指定药品进口口岸通关(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重庆等主要城市的口岸)。非指定口岸不能办理药品进口清关。

    2.进口备案

    药品到港前,进口商需向口岸药监局申请《进口药品通关单》。申请时需提交:

    《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

    境外生产厂商出具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或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购货合同、装箱单、发票、提运单等商业单据。

    进口商《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出口商/生产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公证认证)。

    原产地证明(需公证认证)。

    进口药品标签样稿(符合中国法规)。

    代理协议(如委托代理进口)。

    口岸药监局审核文件符合要求后,签发《进口药品通关单》(通常有效期较短,如30天)。

    3.报关申报

    货物抵达指定口岸后,进口商或其委托的报关行凭《进口药品通关单》及其他必备单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报关单等)向海关申报进口。

    申报信息需准确、完整,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值、原产国、HS编码等。

    4.海关查验与口岸检验

    海关查验: 海关根据风险布控或随机抽检,对货物进行现场查验,核对单货是否相符、包装是否完好、有无违禁品等。

    口岸药品检验(法定检验): 这是强制性的关键环节! 口岸药监局会依据《进口药品通关单》,对进口药品进行现场监督抽样。样品会被送至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或其授权的省级药检所进行法定检验。检验项目包括性状、鉴别、检查(如杂质、含量均匀度、溶出度、微生物限度等)、含量测定等,必须全部符合中国药典或注册标准。

    在检验结果合格之前,货物通常处于海关监管状态,不得销售或使用。

    5.缴纳税费

    根据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CIF价为基础)和适用的关税税率、增值税税率计算并缴纳进口关税和增值税。药品进口通常免消费税。

    增值税 = (CIF价 + 关税) * 13% (目前大部分药品增值税率为13%)。

    6.检验结果与放行

    检验合格: 口岸药监局收到合格的检验报告后,会通知海关。海关凭此及已缴税凭证,办理货物放行手续。

    检验不合格: 如果法定检验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规定,口岸药监局会出具《检验不合格通知书》,海关将依法对货物作退运或销毁处理。进口商需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

    7.后续管理

    进口药品进入中国市场后,仍需遵守中国的《药品管理法》等法规,包括储存、运输(尤其是冷链药品)、销售、不良反应监测、召回等要求。

    三、特殊药品类别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进口管制极其严格,除上述流程外,还需要取得国家药监局和公安部门或国家核局等专门机构核发的特殊许可批件。运输、储存有特殊安保要求。

    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疫苗等): 注册和检验要求通常更严格,对冷链运输要求。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 同样需要《进口药品注册证》或符合中药材进口的相关规定。部分濒危物种药材需办理《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

    个人自用少量药品: 在合理自用范围内(非商业目的),凭医生和个人身份证明,通常可以通关。但禁止进口的药品、精神麻醉类药品、超出合理数量的药品会被查扣。具体要求需咨询入境口岸海关。

    四、重要注意事项

    注册证是前提: 没有有效的《进口药品注册证》,药品不可能合法进口用于中国市场销售。这是的门槛。

    首次进口必检验: 首次进口的药品(即使已有注册证)以及国家规定批批检的药品,必须在口岸进行法定检验。

    标签与说明书: 药品的内外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必须使用规范中文,内容必须符合NMPA核准的内容。外文标签需有中文覆盖或加贴合规中文标签。

    冷链管理: 对温度敏感的药品,整个运输、储存、清关过程(尤其是查验、抽样环节)必须有完善的冷链保障并有温度记录,否则极易导致产品失效、检验不合格。

    专业代理: 强烈建议聘请熟悉中国药品进口法规、在指定口岸有丰富操作经验的专业报关行或医药供应链公司作为代理。他们能提供从注册咨询、文件准备、报关报检到仓储物流的全套服务,避免因不熟悉流程导致延误、退运或罚款。

    法规动态更新: 中国的药品监管法规和政策时常调整,务必关注NMPA、海关总署等官方发布的信息。

    总结

    药品进口中国清关的核心在于严格的准入许可和法定检验。成功的关键在于:

    提前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

    确保进口商具备合法资质。

    通过指定口岸进口。

    准备齐全、准确、合规的单证。

    确保药品质量符合中国标准(通过口岸检验)。

    严格遵守冷链等特殊管理要求。

    整个过程专业性强、耗时长、风险高。务必做好充分准备,并借助专业力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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